電子郵件信箱
u80033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本契約以7個月間之保養為1期,有效期間自民國108年04月01日至108年10月31日止,每年4月實行年度保養,5月至10月間實行月保養,合計每年保養7次。
乙方應於合約期滿1個月前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如認為乙方之各項服務績效良好,得同意以不超過原契約條件辦理續約,以2期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83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
開標地點
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萬元。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本採購標案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83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民國108年4月1日至108年10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訂之制式範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投標廠商應自公告日起至108年03月18日17時00分前上班時間內,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採購標案之招標文件:
1.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下載文件篡改無效。
2.採專人領標者:請於上班時間內,親向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管理組領取。
3.採郵購者:須附大型回郵信封(可裝A4資料,郵資普通掛號80元,限時掛號150元),向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管理組辦理;本中心地處郊區,請斟酌
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其他
1.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8年03月18日17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管理組,逾期(時)無效。
2.廠商總標價高於本案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3.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4.餘詳閱本採購標案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若有未載明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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