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u38268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83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
開標地點
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
押標金額度
4萬元整。押標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本採購標案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年5月31日下午5時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33383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管理組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以下任一資格者:(1)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2)專業營造業。並持(附)有下列各項證照::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須營業項目相關) 『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押標金、招標及投標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同意書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8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800,000元。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投標廠商應自公告日起至106年5月31日17時00分前上班時間內,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採購標案之招標文件:
1.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下載文件篡改無效。
2.採專人領標者:請於上班時間內,親向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管理組領取。
3.採郵購者:須附大型回郵信封(可裝A4資料,郵資普通掛號45元,限時掛號60元),向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管理組辦理;本中心地處郊區,請斟酌
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其他
1.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6年5月31日17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管理組,逾期(時)無效。
2.廠商總標價高於本案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3.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4.餘詳閱本採購標案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若有未載明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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