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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5南投縣埔里鎮水頭里變電巷1號
履約期限
自 甲方通知開工日至114年12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上述公告之金額(含採購金額、預算金額、預計金額等)均含營業稅。
二、本案預算金額(未稅):1,345萬6,048元整,預算金額(含稅):1,412萬8,850元整,採購金額(未稅):1,345萬6,048元整,採購金額(含稅)1,412萬8,850元整。三、廠商投標標價清單總標價以未稅金額報價,其金額不得超過未稅之預算金 額。
四、本採購案履約地點為:
(一)水力施工處處本部:南投縣埔里鎮水頭里變電巷 1 號(埔里 P/S 變電所)
(二)水力施工處竹山辦公室:南投縣竹山鎮延平一路 13 號。
(三)水力施工處工區:本處派駐於各工程之現場工作場所。
五、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就業服務業(I701011)或人力派遣業(IZ12010)或其他工商服務業(IZ9999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詳「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及投標須知規定。
六、其餘詳如本案招標文件規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水力施工處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