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80800002 已決標公告

台電海域風電施工處臨時辦公房舍(含大小客車停車位20個)公開徵求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16,787
原始預算
$ 5,530,000
底價金額
$ 5,266,800
決標折數
99.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域風電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7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凱翔
聯絡電話 (04)26397221#2413
機關代碼 3.13.32.7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域風電施工處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聯絡人 莊凱翔
聯絡電話 (04)26397221#2413
傳真號碼 (04)26397303
電子郵件信箱 u21048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後續擴充最長租期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9/24 10:00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交屋日起16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如屬非屬法人資格為自然人者,為身分證影本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自然人者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房舍需求條件: (一)樓地板面積合計約1400平方公尺(約420坪)及其以上。 (二)大客車停車位至少3個,大小客車停車位合計20個 (三)交屋期限:出租人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交屋。 (四)使用執照載明用途可供合法辦公或會議場所使用,面積合計1200平方公尺以上。 (五)租用期間:本處為示範風場工程執行單位,租期以交屋日起算1年4個月。並依示範風場業務需求最長後續擴充租期1年,惟任務達成或組織奉核裁撤時,本處得於3個月前通知廠商退租終止契約,以利雙方點交、返還租賃物。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依樓層出租單價及租賃面積核算)續約,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六)廠商得以單一建築物或數棟鄰近建築物方式提供房舍。 三、指定地區理由及必要性:本處依示範風場工程作業港口為台中港,故地區指定為「台中港區」(梧棲區)。 四、廠商應提出之文件: (一)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二)使用執照影本。 (三)土地、建築改良物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四)建物平面配置圖。 (五)房舍出租同意書及擬出租價格(含單價及總價)。 (六)參加應徵之廠商,應為房地產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屬代理人者,應提出由所有權人出具委託書及印鑑證明。 (七)應徵廠商聲明書(如附件),填妥後併附於應徵文件遞送。 五、資格及規格審查後即行通知合格廠商,擇時赴實地勘查,廠商應在場會同,經勘查認定符合本處需求,方行通知議價。 六、本案廠商投標標價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位記載,以加計5%加值型營業稅金額辦理議價,再以不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辦理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域風電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7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凱翔
聯絡電話
(04)26397221#2413
機關代碼
3.13.32.7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域風電施工處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聯絡人
莊凱翔
聯絡電話
(04)26397221#2413
傳真號碼
(04)26397303
電子郵件信箱
u21048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後續擴充最長租期1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9/24 10:00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交屋日起16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如屬非屬法人資格為自然人者,為身分證影本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自然人者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房舍需求條件: (一)樓地板面積合計約1400平方公尺(約420坪)及其以上。 (二)大客車停車位至少3個,大小客車停車位合計20個 (三)交屋期限:出租人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交屋。 (四)使用執照載明用途可供合法辦公或會議場所使用,面積合計1200平方公尺以上。 (五)租用期間:本處為示範風場工程執行單位,租期以交屋日起算1年4個月。並依示範風場業務需求最長後續擴充租期1年,惟任務達成或組織奉核裁撤時,本處得於3個月前通知廠商退租終止契約,以利雙方點交、返還租賃物。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依樓層出租單價及租賃面積核算)續約,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六)廠商得以單一建築物或數棟鄰近建築物方式提供房舍。 三、指定地區理由及必要性:本處依示範風場工程作業港口為台中港,故地區指定為「台中港區」(梧棲區)。 四、廠商應提出之文件: (一)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二)使用執照影本。 (三)土地、建築改良物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四)建物平面配置圖。 (五)房舍出租同意書及擬出租價格(含單價及總價)。 (六)參加應徵之廠商,應為房地產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屬代理人者,應提出由所有權人出具委託書及印鑑證明。 (七)應徵廠商聲明書(如附件),填妥後併附於應徵文件遞送。 五、資格及規格審查後即行通知合格廠商,擇時赴實地勘查,廠商應在場會同,經勘查認定符合本處需求,方行通知議價。 六、本案廠商投標標價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位記載,以加計5%加值型營業稅金額辦理議價,再以不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辦理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域風電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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