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7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13.32.72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採購組 |
| 機關地址 | 435臺中市 梧棲區 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
| 聯絡人 | 採購一課 |
| 聯絡電話 | (04) 26580151 #3421 |
| 傳真號碼 | (04) 26579191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5/03/11 10: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
| 原公告案號 | 6931470001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桃園市-觀音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52571965 |
| 廠商名稱 | 良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328 桃園市 觀音區 大潭里14鄰濱海路大潭段302巷55弄9衖5號 |
| 廠商電話 | (02) 26061589 |
| 決標金額 | 2,322,844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4/08/18 - 114/12/15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僱用員工總人數 | 115 |
|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1 |
|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1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觀園風力發電站#8~#9維修道路邊坡保護工程第1次實作實算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良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2,322,844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322,844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5/03/11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5/04/08 |
| 契約編號 | 6931470001-10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2,322,844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13.32.7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
| 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 否 |
| 附加說明 | 1.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及總決標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為工程竣工後,辦理之實作實算契約變更,以下金額為含稅新臺幣: (1)原契約金額:11,780,000元。 (2)第1次實作實算契約變更【原約項目增帳】:2,622,476元,【原約項目減帳】:299,632元。 3.本案契約規定實作數量計價之項目,其實作數量遇有增減時,該增減數量之計價方式依原契約所訂單價增減,並經雙方同意在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範下,以實作實算契約變更增減之,故不訂定底價。 4.「履約起迄日期」之起始日期早於「決標日期」係因本案於竣工後以工程實作數量計算書作為協議書辦理契約變更,不影響工期,履約起迄日期仍為114年8月18日至114年12月15日,非屬誤植。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