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31400034 已決標公告

彰化彰濱及台南鹽田場址特高壓、高壓電力設備維護工作(第一期)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彰區機電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965,000
原始預算
$ 38,500,000
底價金額
$ 34,96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代碼 3.13.32.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二課
聯絡電話 (04)26580151#3421
機關代碼 3.13.32.7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聯絡人 採購二課
聯絡電話 (04)26580151#3421
傳真號碼 (04)26579191
電子郵件信箱 u36559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3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4 14:00
開標地點 再生能源處台中辦公室(43542台中市梧棲區大智路二段3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之公正,此為招標機關所為之管制,以避免不當或違法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廠商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再生能源處台中辦公室(43542台中市梧棲區大智路二段3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3年。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勞務案不致因物價波動產生無法承擔之經濟風險。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1)國內廠商資格 3-1-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3-1-2廠商具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其登記維護範圍須含台南市或彰化縣之證明文件及當年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1-3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2)國外廠商資格 3-2-1投標廠商須提出為GPA締約國(或政治實體)司法管轄權下依法登記之公司證明文件,並自行提出業務內容與前述項次3-1-1規定營業項目之相關性。 3-2-2國外廠商得自行投標或經由國內廠商代理國外廠商參加投標。若經由國內廠商代理國外廠商參加投標,則應附由該國外廠商出具之「代理授權書」正本。該國內廠商應另提出「代理廠商聲明書」,敘明其非屬其所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廠商。國外廠商投標之有關文件簽署以該國外廠商名義為之或由國內廠商代理簽署。 3-2-3國外廠商得標後須在臺成立分支機構或指定一在臺營業代理人,辦理稅捐、保險、請款、開立統一發票等業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曾自行完成161kV GIS設備檢驗工作之承做證明文件,如驗收證明或足以揭露的完成證明或檢驗報告、其中檢附之161kV GIS設備檢驗報告不得為分包承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工作摘要】 本案定檢工作包含紅外線熱顯影檢測、電氣室/PV BOX區/停電檢測、23kV GIS/161kV GIS/161kV變壓器日常檢查等工作。本案維護工作包含開關設備檢修、25kV線路更換或增設、各類臨時人力及機具等工作。 【履約地點】 彰化縣鹿港鎮、台南市將軍區及配合機關指定維護工作之相關地點。 1.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其未稅金額均為新臺幣36,666,667元。 2.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信箱:d69363@taipower.com.tw。 3.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押標金有效期至少至115年2月2日止。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二課
聯絡電話
(04)26580151#3421
機關代碼
3.13.32.7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聯絡人
採購二課
聯絡電話
(04)26580151#3421
傳真號碼
(04)26579191
電子郵件信箱
u36559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3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4 14:00
開標地點
再生能源處台中辦公室(43542台中市梧棲區大智路二段3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之公正,此為招標機關所為之管制,以避免不當或違法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廠商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再生能源處台中辦公室(43542台中市梧棲區大智路二段3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3年。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勞務案不致因物價波動產生無法承擔之經濟風險。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1)國內廠商資格 3-1-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3-1-2廠商具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其登記維護範圍須含台南市或彰化縣之證明文件及當年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1-3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2)國外廠商資格 3-2-1投標廠商須提出為GPA締約國(或政治實體)司法管轄權下依法登記之公司證明文件,並自行提出業務內容與前述項次3-1-1規定營業項目之相關性。 3-2-2國外廠商得自行投標或經由國內廠商代理國外廠商參加投標。若經由國內廠商代理國外廠商參加投標,則應附由該國外廠商出具之「代理授權書」正本。該國內廠商應另提出「代理廠商聲明書」,敘明其非屬其所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廠商。國外廠商投標之有關文件簽署以該國外廠商名義為之或由國內廠商代理簽署。 3-2-3國外廠商得標後須在臺成立分支機構或指定一在臺營業代理人,辦理稅捐、保險、請款、開立統一發票等業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曾自行完成161kV GIS設備檢驗工作之承做證明文件,如驗收證明或足以揭露的完成證明或檢驗報告、其中檢附之161kV GIS設備檢驗報告不得為分包承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工作摘要】 本案定檢工作包含紅外線熱顯影檢測、電氣室/PV BOX區/停電檢測、23kV GIS/161kV GIS/161kV變壓器日常檢查等工作。本案維護工作包含開關設備檢修、25kV線路更換或增設、各類臨時人力及機具等工作。 【履約地點】 彰化縣鹿港鎮、台南市將軍區及配合機關指定維護工作之相關地點。 1.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其未稅金額均為新臺幣36,666,667元。 2.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信箱:d69363@taipower.com.tw。 3.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押標金有效期至少至115年2月2日止。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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