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電子郵件信箱
u27286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含)止。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營業項目需登記有「G301011 船舶運送業」或「G302010 小船經營業」或「G403010 船舶出租業」或「G702010 船舶勞務承攬業」或「G799990 其他運輸輔助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5)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檢附①船舶登記證書(登記人須同投標商 ) 、 ② 有 效 檢 驗 合 格 船 級 證 書 ( 船 體 至 少 為catamaran 或 twin hull 或 SWATH)、③有效船舶檢查證書(船舶種類須為運輸補給船或補給船或運輸船或客船,若為運輸補給船或補給船或運輸船,則須提供貨船搭客證書)、④船籍證書(若為他國國籍,應出示經核定可停泊台灣漁港或港口之證明文件)等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工作概要】
提供載運機關指定乘員及設備或材料之運輸船舶,完成往返台電離岸一期、二期風場及台電海氣象觀測塔之海上運輸作業,並確保機關人員與物料能如期及安全登離台電風機或觀測塔及相關設施。
【履約地點】
包含彰化王功外海之台電公司離岸一期、離岸二期風場及台電海氣象觀測塔週邊及人員乘船處以及相關航程所需經過之水域。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未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7,200,000元,未稅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7,200,000元。
2.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69363@taipower.com.tw。
3.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暫停營業廠商禁止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7.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