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31200021 已決標公告

彰濱、龍井及台中電廠光電站機電及雜項維護工作第一期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成家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514,240
原始預算
$ 63,000,000
底價金額
$ 59,850,000
決標折數
91.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代碼 3.13.32.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二課
聯絡電話 (04)26580151#3420
機關代碼 3.13.32.7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聯絡人 採購二課
聯絡電話 (04)26580151#3420
傳真號碼 (04)26579191
電子郵件信箱 d693430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6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7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工期至114年9月14日止,自機關書面通知之指定開工日起正式開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國內廠商資格 1.營業項目登記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檢附甲級(含以上)之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其有效期限至開標日止;或營業項目登記為「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檢附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其有效期限至開標日止。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二)國外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須提出為GPA締約國(或政治實體)司法管轄權下依法登記之公司證明文件,並自行提出業務內容與前述規定營業項目之任一相關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工作概要】 1.本案維護工作包含光電站場區除草、光電模組清洗及設備維護等工作,以利太陽光電站內設備之安全及穩定性。為確保光電營運發電量,相關計畫性維護工作須配合機關於指定期間及時間進行作業。 2.本維護工作時間原則於白天執行,設備故障時應依機關通知之工作日期至現場施作,並依契約規定之完工時限修復完成,若機關有特殊原因要求廠商於夜間施作,廠商須無條件配合,相關費用已含於契約單價內,不另計價,以維持光電站內各項設備正常運作。 3.廠商於合約期間內以自備人力、技術、運輸、機具(含特殊手工具)、器材、儀器、耗材、材料、設備零配件、油料及作業安全護具等,進行太陽光電附屬設備定檢、維修等工作。 【履約地點】 臺中市梧棲區、臺中市龍井區、彰化縣鹿港鎮、臺中市東勢區、配合機關指定維護工作之相關地點。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6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u460648@taipower.com.tw。 2.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未稅為新臺幣60,000,000元整。 4.議價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5.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電子領標廠商請附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7.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二課
聯絡電話
(04)26580151#3420
機關代碼
3.13.32.7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聯絡人
採購二課
聯絡電話
(04)26580151#3420
傳真號碼
(04)26579191
電子郵件信箱
d693430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6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7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工期至114年9月14日止,自機關書面通知之指定開工日起正式開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國內廠商資格 1.營業項目登記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檢附甲級(含以上)之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其有效期限至開標日止;或營業項目登記為「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檢附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其有效期限至開標日止。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二)國外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須提出為GPA締約國(或政治實體)司法管轄權下依法登記之公司證明文件,並自行提出業務內容與前述規定營業項目之任一相關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工作概要】 1.本案維護工作包含光電站場區除草、光電模組清洗及設備維護等工作,以利太陽光電站內設備之安全及穩定性。為確保光電營運發電量,相關計畫性維護工作須配合機關於指定期間及時間進行作業。 2.本維護工作時間原則於白天執行,設備故障時應依機關通知之工作日期至現場施作,並依契約規定之完工時限修復完成,若機關有特殊原因要求廠商於夜間施作,廠商須無條件配合,相關費用已含於契約單價內,不另計價,以維持光電站內各項設備正常運作。 3.廠商於合約期間內以自備人力、技術、運輸、機具(含特殊手工具)、器材、儀器、耗材、材料、設備零配件、油料及作業安全護具等,進行太陽光電附屬設備定檢、維修等工作。 【履約地點】 臺中市梧棲區、臺中市龍井區、彰化縣鹿港鎮、臺中市東勢區、配合機關指定維護工作之相關地點。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6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u460648@taipower.com.tw。 2.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未稅為新臺幣60,000,000元整。 4.議價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5.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電子領標廠商請附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7.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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