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4)26580151分機341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403511@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台中港區(II)及彰工(Ⅳ)風力發電機組基礎及電纜管路統包新建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提升採購效率:本案採統包方式由廠商設計及施工,可整合界面,減少變更設計,提升採購效率,且廠商資格條件及履約挑戰性並不高,且已有前例採統包方式順利完工商轉,不致影響採購效率。
2.確保採購品質:本案於招標階段規定設備、材料規格及相關技術設計規範並由本處設計部門專業審查;施工方面,本案依據公共工程品質作業要點,因應不同工程規模與性質,訂定監造計畫,確保採購品質。
3.縮減工期:由同一廠商統籌設計與施工,可增加對整體計畫之控制度,且與設計單位建立直接契約關係,建立良好溝通管道,降低設計與施工間協調之時間成本,進而縮短工期;確定資料將會提供廠商妥善規劃設計,降低未來契約變更設計或履約爭議等情形。
4.無增加經費之虞:本案招標規範編撰詳實,且預算經市場詢價後,金額尚屬合理,不致影響廠商投標意願及造成價格競爭等情況,且各部門審查過程嚴謹,可避免契約變更及履約爭議等情形。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0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09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500,000元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公司依主管機關所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廠商資格
A.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下列四項之一:
(A)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B)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C)E101011 綜合營造業
(D)E601011 電器承裝業
B.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C.提出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2)外國廠商資格
A.投標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B.投標廠商應符合上述基本資格(1)A.所列之營業項目規定之證明文件。
C.投標廠商須自下列兩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並信用評等為A以上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材料及各方面無特殊資格需求
其他:附加說明
1.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其未稅採購金額為255,938,000元,其未稅預算金額為255,938,000元。
2.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信箱:u460648@taipower.com.tw。
3.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本案採電子領標,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5.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押標金有效期至少至110年11月5日。
6.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7.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本次修正部分詳第一次公告文件補遺對照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26T09:08:17+08:00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電子郵件信箱
u403511@taipower.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提升採購效率:本案採統包方式由廠商設計及施工,可整合界面,減少變更設計,提升採購效率,且廠商資格條件及履約挑戰性並不高,且已有前例採統包方式順利完工商轉,不致影響採購效率。 2.確保採購品質:本案於招標階段規定設備、材料規格及相關技術設計規範並由本處設計部門專業審查;施工方面,本案依據公共工程品質作業要點,因應不同工程規模與性質,訂定監造計畫,確保採購品質。 3.縮減工期:由同一廠商統籌設計與施工,可增加對整體計畫之控制度,且與設計單位建立直接契約關係,建立良好溝通管道,降低設計與施工間協調之時間成本,進而縮短工期;確定資料將會提供廠商妥善規劃設計,降低未來契約變更設計或履約爭議等情形。 4.無增加經費之虞:本案招標規範編撰詳實,且預算經市場詢價後,金額尚屬合理,不致影響廠商投標意願及造成價格競爭等情況,且各部門審查過程嚴謹,可避免契約變更及履約爭議等情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500,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公司依主管機關所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廠商資格 A.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下列四項之一: (A)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B)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C)E101011 綜合營造業 (D)E601011 電器承裝業 B.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C.提出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2)外國廠商資格 A.投標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B.投標廠商應符合上述基本資格(1)A.所列之營業項目規定之證明文件。 C.投標廠商須自下列兩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並信用評等為A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材料及各方面無特殊資格需求
附加說明
1.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其未稅採購金額為255,938,000元,其未稅預算金額為255,938,000元。 2.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信箱:u460648@taipower.com.tw。 3.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本案採電子領標,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5.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押標金有效期至少至110年11月5日。 6.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7.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本次修正部分詳第一次公告文件補遺對照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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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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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港區(II)及彰工(Ⅳ)風力發電機組基礎及電纜管路統包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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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4-電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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