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電子郵件信箱
u27286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桃園市觀音區、彰化縣芳苑鄉、屏東縣恆春鎮、澎湖縣白沙鄉、澎湖縣湖西鄉及其他甲方指定地點。
【其他】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u460648@taipower.com.tw。
2.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
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其未稅金額均為新
臺幣11,600,000元整。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5.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
減價機會。
6.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 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至109年12月5日(含)以後。
7.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第一次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主要係為修改工作規範九、工作項目說明(一)(二)內容。
2.「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投標須知」、「工作規範」、「准用副印參加重行當場比(減)價申請書」及「綜合封」之更正內容,詳補遺文件-02。
3.截止投標期限更正為109年10月5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更正為109年10月6日14時00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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