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30853501 已決標公告

台南鹽田太陽光電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星能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399,900,000
原始預算
$ 7,400,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代碼 3.13.32.7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威廷
聯絡電話 (04)26580151#3411
機關代碼 3.13.32.7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聯絡人 陳威廷
聯絡電話 (04)26580151#3411
傳真號碼 (04)26579191
電子郵件信箱 u40351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年總發電量:本工程以每日每仟瓦(DMY)發電量約3.78 kWh/day,裝置容量150MWp之年總發電量約為206.96百萬度。 2.報酬率及回收率:報酬率為2.16%,投資回收年限18.8年。 3.附加效益:將大面積荒廢較無經濟價值之土地做多元化使用。 4.增進土地再利用:因此可增進土地再利用,增加有效的日照空間。 5.落實節能減碳政策:本工程完成後,預估每年發電量約可達206.96百萬度,若依每發一度電約需消耗0.26公升燃油或0.42公斤燃煤估計,每年將可替代53,810公秉燃油或86,923公噸煤炭之消耗量,同時亦可減少造成溫室效應如CO2之污染排放,每年可減少火力發電二氧化碳排放之估計109,482公噸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4/03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開工日之次日起8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廠商 A.持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至少包括下列任一項: a.「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b.「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c.「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d.「D101011 發電業」 e.「E601010 電器承裝業(甲級)」 f.「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B.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C.納稅證明 (2)國外廠商資格 A.投標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B.投標廠商應符合上述基本資格(1)A.所列之營業項目規定之證明文件。 C.投標廠商須自下列兩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
附加說明 1. 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其未稅採購金額為7,047,619,048元、未稅預算金額為7,047,619,048元。 2. 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 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至108年10月29日(含)以後。 3.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u519367@taipower.com.tw。 4. 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 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6.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本次修正部分詳第二次公告 補遺文件-0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7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威廷
聯絡電話
(04)26580151#3411
機關代碼
3.13.32.7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聯絡人
陳威廷
聯絡電話
(04)26580151#3411
傳真號碼
(04)26579191
電子郵件信箱
u40351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年總發電量:本工程以每日每仟瓦(DMY)發電量約3.78 kWh/day,裝置容量150MWp之年總發電量約為206.96百萬度。 2.報酬率及回收率:報酬率為2.16%,投資回收年限18.8年。 3.附加效益:將大面積荒廢較無經濟價值之土地做多元化使用。 4.增進土地再利用:因此可增進土地再利用,增加有效的日照空間。 5.落實節能減碳政策:本工程完成後,預估每年發電量約可達206.96百萬度,若依每發一度電約需消耗0.26公升燃油或0.42公斤燃煤估計,每年將可替代53,810公秉燃油或86,923公噸煤炭之消耗量,同時亦可減少造成溫室效應如CO2之污染排放,每年可減少火力發電二氧化碳排放之估計109,482公噸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02 17:00
開標時間
108/04/03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開工日之次日起8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廠商 A.持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至少包括下列任一項: a.「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b.「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c.「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d.「D101011 發電業」 e.「E601010 電器承裝業(甲級)」 f.「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B.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C.納稅證明 (2)國外廠商資格 A.投標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B.投標廠商應符合上述基本資格(1)A.所列之營業項目規定之證明文件。 C.投標廠商須自下列兩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
附加說明
1. 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其未稅採購金額為7,047,619,048元、未稅預算金額為7,047,619,048元。 2. 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 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至108年10月29日(含)以後。 3.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u519367@taipower.com.tw。 4. 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 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6.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本次修正部分詳第二次公告 補遺文件-0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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