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 梧棲區 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淡水區,桃園市-平鎮區,桃園市-龍潭區,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龜山區,苗栗縣-頭份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租賃契約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協議版本,故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地址
404 臺中市 北區 樂英里14鄰雙十路2段2之1號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9/01/07 - 129/01/06 (預估)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估算方式
(1)本案預算以預估平均年發電量及 110 年度躉購費率預估值計算租賃費用(採
回饋方式繳納):
一年售電收入(元) = 預估平均年發電量 × 110 年度躉購費率預估值
一年租金(元) = 一年售電收入(元) ×
場站部分回饋百分比(%)
(四捨五
入計算至元)
註:預估平均年發電量為 4,254,481(度)、110 年度躉購費率預估值為
4.868(元/度)。
(2) 訂約時,以回饋百分比簽訂契約,並依第(1)項公式計算本案總決標金額。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52,500,000元整,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7,500,000元整;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底價金額及總決標金額均為477,220,655元整。
2.本案可續約擴充 2 次,每次 1 年(12 個月),1 年租金計算方式依本投標須知第 54 條第(1)項辦理。
3.後續擴充之租金計算方式比照原契約租金計算方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計算方式續約核算付款;本案歷次契約變更(含後續擴充[如有者]),其含加值型營業稅之累計加帳金額(非加帳金額+減帳金額之淨值金額),以不逾新臺幣5,250,000 元(含加值型營業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