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電子郵件信箱
u282727@taipower.com.tw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鑽鑿2口深度各1,000公尺之地熱試驗井,建立地熱技術,並提供產能測試與地熱發電使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般規定:
(1) 本工程採統包方式辦理。
(2) 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含香港、澳門)及外國之廠商參與投標。
(3) 本工程不接受共同投標。
(4) 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5) 我國廠商之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訂「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項目。
基本資格:
(1) 符合「地下水鑿井業管理規則」之甲等地下水鑿井業,並持有以下證明文件:
A. 有效期限內之地下水鑿井業公會會員證
B. 有效期限內之甲等地下水鑿井業營業許可書
(2) 持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至少包括下列任一項:
A. EZ01011地下水鑿井業
(3)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 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其未稅採購金額為87,619,048元、未稅預算金額為87,619,048元。
2.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 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至107年6月11日(含)以後。
3.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u519367@taipower.com.tw。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6.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本案待下列事項完成後,方可決標:
(1)通過簡易水保審查。
(2)兩口井取得本案試驗井鑽鑿工程臺東縣政府同意函。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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