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電子郵件信箱
d6936003@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再生能源處台中辦公室(43542台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42台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正式開工,工期為14日曆天。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無限定須登記之營業項目,廠商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u519367@taipower.com.tw。
2.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其未稅金額均為新臺幣940,000元整。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5.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7.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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