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61500079 已截止

ASTM Standards資料庫1批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公告日:115/06/12 截止日:115/06/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901,722

押標金
$ 9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2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代碼 3.13.32.4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先生,如有採購規範問題,請電洽劉小姐02-23601191
聯絡電話 (02)23601367
機關代碼 3.13.32.4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林先生,如有採購規範問題,請電洽劉小姐02-23601191
聯絡電話 (02)23601367
傳真號碼 (02)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u62157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6/12
原公告日 115/06/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不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22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3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11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須於2026年09月22日(含)以前完成資料庫連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制定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2.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1,811,164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811,164元。 5.本案採總價決標(不含稅)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內最低標得標。現場審標、決標,廠商應派代表在場,以備現場說明、議比減價等程序進行,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本所將電話通知該廠商於開標後5分鐘內到場,如該廠商仍未到場,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 6.本案業於115年5月19日簽奉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有二家廠商投標者,即得比價;僅有一家廠商投標者,得當場改為議價辦理。」 7.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時檢附),聲明書置於1.4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內。 8.請檢附法律責任切結書(投標時檢附),切結書已置於1.4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內。 9.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投標時檢附),如廠商利用主管機關建置之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者,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於投標封附上,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0.請依照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點招標文件之規定,提出全份投標文件(部分文件置於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4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先生,如有採購規範問題,請電洽劉小姐02-23601191
聯絡電話
(02)23601367
機關代碼
3.13.32.4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林先生,如有採購規範問題,請電洽劉小姐02-23601191
聯絡電話
(02)23601367
傳真號碼
(02)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u62157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6/12
原公告日
115/06/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不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22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3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11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須於2026年09月22日(含)以前完成資料庫連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制定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2.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1,811,164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811,164元。 5.本案採總價決標(不含稅)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內最低標得標。現場審標、決標,廠商應派代表在場,以備現場說明、議比減價等程序進行,對於該未到場之廠商,本所將電話通知該廠商於開標後5分鐘內到場,如該廠商仍未到場,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 6.本案業於115年5月19日簽奉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有二家廠商投標者,即得比價;僅有一家廠商投標者,得當場改為議價辦理。」 7.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時檢附),聲明書置於1.4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內。 8.請檢附法律責任切結書(投標時檢附),切結書已置於1.4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內。 9.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投標時檢附),如廠商利用主管機關建置之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者,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於投標封附上,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0.請依照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點招標文件之規定,提出全份投標文件(部分文件置於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2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