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61500038 已截止

熱段組件再生研試製程數據資料及硬體維護工作1式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公告日:115/05/29 截止日:115/06/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9,450,000

押標金
$ 45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代碼 3.13.32.4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先生(規範問題請洽許先生02-80782317)
聯絡電話 (02)23601363
機關代碼 3.13.32.4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鄭先生(規範問題請洽許先生02-80782317)
聯絡電話 (02)23601363
傳真號碼 (02)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u15836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5 12:00
開標時間 115/06/08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履行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360 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具備執行熱段組件再生研試製程數據資料及硬體維護工作承做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攬契約相關證明,或提出招標文件規定之工作執行計畫書。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新台幣9,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新台幣9,000,000元,廠商標價超過不含營業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詳如台電公司國內採購勞務「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規範書」等。 4.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本所招標公告之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處理原則如下: (1)如機關所在地(台北市)為停止上班:截標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2)如機關所在地(台北市)為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截標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時間另行通知);開標則如期辦理。 5.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6.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決標次日起 360 日曆天內,採分批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得標廠商進行本合約之履約工作。每批工作須於通知次日起 35 個日曆天內依本所實際通知數量交貨且須通過相關檢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5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4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先生(規範問題請洽許先生02-80782317)
聯絡電話
(02)23601363
機關代碼
3.13.32.4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鄭先生(規範問題請洽許先生02-80782317)
聯絡電話
(02)23601363
傳真號碼
(02)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u15836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5 12:00
開標時間
115/06/08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履行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360 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具備執行熱段組件再生研試製程數據資料及硬體維護工作承做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攬契約相關證明,或提出招標文件規定之工作執行計畫書。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新台幣9,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新台幣9,000,000元,廠商標價超過不含營業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詳如台電公司國內採購勞務「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規範書」等。 4.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本所招標公告之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處理原則如下: (1)如機關所在地(台北市)為停止上班:截標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2)如機關所在地(台北市)為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截標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時間另行通知);開標則如期辦理。 5.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6.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決標次日起 360 日曆天內,採分批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得標廠商進行本合約之履約工作。每批工作須於通知次日起 35 個日曆天內依本所實際通知數量交貨且須通過相關檢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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