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61500027 已決標公告

儲能系統PCS通訊格式標準化可行性研究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15,000
原始預算
$ 4,762,367
底價金額
$ 4,525,500
決標折數
99.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代碼 3.13.32.4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符績輝,需求規範書、計畫書及評選等問題請洽詢蘇先生02-23601225
聯絡電話 (02)23601365
機關代碼 3.13.32.4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符績輝,需求規範書、計畫書及評選等問題請洽詢蘇先生02-23601225
聯絡電話 (02)23601365
傳真號碼 (02)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u43513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62,36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4/07 13: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11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雙方議定日起十二個月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所制訂標準契約條款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具執行研究性質之計畫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惟依據工程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100288號令規定,經本所依政府採購法通知停權,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亦不得參與投標。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應檢附: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登記影本(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請勿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之文件)(所有機構包括大專院校皆須檢附); 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政府機關免附)。本所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 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須具備執行研究計畫之研究能力,須具備執行政府大型科專、能專計畫或資通訊學術研究經驗,並提供與本案計畫性質類似或相關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國內外學術研討會或期刊論文、著作或政府科專、能專等科研研究報告(或報告摘要) 2. 核心執行人員至少一位須具備至少一項如:工業、電子、數位、用電、儲能等相關領域證照或受訓證明文件影本,如丙級以上用電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須具備執行研究計畫之研究能力,須具備執行政府大型科專、能專計畫或資通訊學術研究經驗,並提供與本案計畫性質類似或相關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國內外學術研討會或期刊論文、著作或政府科專、能專等科研研究報告(或報告摘要) (2)核心執行人員至少一位須具備至少一項如:工業、電子、數位、用電、儲能等相關領域證照或受訓證明文件影本,如丙級以上用電設備檢驗、工業電子、工業配線、數位電子技術士、CN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網站:https://web.pcc.gov.tw。
評選及決標方式 1.本所於資格標開標當日依規定程序拆封,並進行審查資格文件(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本所將通知投標廠商。2.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本所將擇日召開採購評選委員會議,依「廠商評選須知」進行公開評選優勝廠商,合格之投標廠商應出席評選委員會議,並針對其研究計畫書做25分鐘備詢(包含15分鐘簡報、10分鐘答詢)。3.經評選結果排定議價優先次序,另擇期自最優勝者起依序通知辦理議價,經議價結果於底價內者為得標廠商。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4,535,588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4,535,588元。 (1)須依法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惟適用上述(1)項者,本項不適用。】 2.請於領標時,詳所附招標相關文件。 3.檢舉電話與信箱: 台電公司政風檢舉電話:(02)2366-7364,檢舉信箱:台北郵政信箱13之257號。 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4.評選委員名單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服務/其他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5.廠商資格摘要補充說明:(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2. 核心執行人......,如丙級以上用電設備檢驗、工業電子、工業配線、數位電子技術士、CNS-62933-5-1、CNS62933-5-2、CNS62619、Functional Safety等,以證明對工業、電子、數位、用電及儲能設備理解之執行能力。(三)投標廠商應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其無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所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6.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補充說明:(2)核心執行人......數位電子技術士、CNS-62933-5-1、CNS62933-5-2、CNS62619、Functional Safety等,以證明對工業、電子、數位、用電及儲能設備理解之執行能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4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符績輝,需求規範書、計畫書及評選等問題請洽詢蘇先生02-23601225
聯絡電話
(02)23601365
機關代碼
3.13.32.4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符績輝,需求規範書、計畫書及評選等問題請洽詢蘇先生02-23601225
聯絡電話
(02)23601365
傳真號碼
(02)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u43513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62,36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4/07 13: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11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雙方議定日起十二個月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所制訂標準契約條款契約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具執行研究性質之計畫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惟依據工程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100288號令規定,經本所依政府採購法通知停權,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亦不得參與投標。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應檢附: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登記影本(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請勿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之文件)(所有機構包括大專院校皆須檢附); 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政府機關免附)。本所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 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須具備執行研究計畫之研究能力,須具備執行政府大型科專、能專計畫或資通訊學術研究經驗,並提供與本案計畫性質類似或相關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國內外學術研討會或期刊論文、著作或政府科專、能專等科研研究報告(或報告摘要) 2. 核心執行人員至少一位須具備至少一項如:工業、電子、數位、用電、儲能等相關領域證照或受訓證明文件影本,如丙級以上用電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須具備執行研究計畫之研究能力,須具備執行政府大型科專、能專計畫或資通訊學術研究經驗,並提供與本案計畫性質類似或相關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國內外學術研討會或期刊論文、著作或政府科專、能專等科研研究報告(或報告摘要) (2)核心執行人員至少一位須具備至少一項如:工業、電子、數位、用電、儲能等相關領域證照或受訓證明文件影本,如丙級以上用電設備檢驗、工業電子、工業配線、數位電子技術士、CN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網站:https://web.pcc.gov.tw。
評選及決標方式
1.本所於資格標開標當日依規定程序拆封,並進行審查資格文件(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本所將通知投標廠商。2.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本所將擇日召開採購評選委員會議,依「廠商評選須知」進行公開評選優勝廠商,合格之投標廠商應出席評選委員會議,並針對其研究計畫書做25分鐘備詢(包含15分鐘簡報、10分鐘答詢)。3.經評選結果排定議價優先次序,另擇期自最優勝者起依序通知辦理議價,經議價結果於底價內者為得標廠商。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4,535,588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4,535,588元。 (1)須依法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惟適用上述(1)項者,本項不適用。】 2.請於領標時,詳所附招標相關文件。 3.檢舉電話與信箱: 台電公司政風檢舉電話:(02)2366-7364,檢舉信箱:台北郵政信箱13之257號。 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4.評選委員名單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服務/其他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5.廠商資格摘要補充說明:(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2. 核心執行人......,如丙級以上用電設備檢驗、工業電子、工業配線、數位電子技術士、CNS-62933-5-1、CNS62933-5-2、CNS62619、Functional Safety等,以證明對工業、電子、數位、用電及儲能設備理解之執行能力。(三)投標廠商應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其無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所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6.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補充說明:(2)核心執行人......數位電子技術士、CNS-62933-5-1、CNS62933-5-2、CNS62619、Functional Safety等,以證明對工業、電子、數位、用電及儲能設備理解之執行能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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