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鄭文彥 (採購規範請洽余先生02-8078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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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u15836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攸關本公司設備運轉可靠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所制定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具執行研究性質之計畫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惟依據工程會109 年4 月29 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 號令規定,經本所依政府採購法通知停權,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亦不得參與投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研究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需具備電力設備監測之相關研究或實務經
驗,能提出相關之論文、著作、應用實績或報告摘要。投標廠商需具備執行研究計畫之研究能力,曾完成與本案計畫性質類似或相關之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如學術論文、著作或研究報告。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出具完善資通安全管理措施或通過第三方驗證、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具有類似業務經驗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之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網站:http://web.pcc.gov.tw。
評選及決標方式
1.本所於資格標開標當日依規定程序拆封,並進行審查資格文件(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本所將通知投標廠商。2.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本所將擇日召開採購評選委員會議,依「廠商評選須知」進行公開評選優勝廠商,合格之投標廠商應出席評選委員會議,並針對其研究計畫書做25分鐘備詢(包含15分鐘簡報、10分鐘答詢)。3.經評選結果排定議價優先次序,另擇期自最優勝者起依序通知辦理議價,經議價結果於底價內者為得標廠商。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7,5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7,500,000元。
(1)須依法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惟適用上述(1)項者,本項不適用。】
2.請於領標時,詳所附招標相關文件。
3.檢舉電話與信箱:
台電公司政風檢舉電話:(02)2366-7364,檢舉信箱:台北郵政信箱13之257號。
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4.評選委員名單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服務/其他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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