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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炆諺,採購規範內容請洽蔡小姐02-2360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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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u27215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後續擴充最長以2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加註後續擴充: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後續擴充最長以2個月為限
1.以上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新台幣5,580,630元,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新台幣4,650,525元,廠商標價超過不含營業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詳如台電公司國內採購勞務「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規範書」等。
4.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本所招標公告之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處理原則如下:
(1)如機關所在地(台北市)為停止上班:截標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則以次一辦公日辦理,時間另通知。
(2)如機關所在地(台北市)為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截標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則順延至截標次一辦公日辦理,時間另通知);開標則如期辦理。
5.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6.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本採購合約為一年(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減項目、人數及內容之權利:(1) 機關因業務需要,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後續擴充最長以2個月為限。(2) 本案履約期間因薪資調整致管理費增加。以上增購總金額,以契約總金額20%(不含營業稅)為限。倘若決標日超過115年1月1日,則履約起訖日自決標日次月1日起至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相關勞務工作。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