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61400185 已決標公告

114年台電綜合研究所研究試驗成果展1式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王一國際展覽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00,000
原始預算
$ 2,1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代碼 3.13.32.4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符績輝,採購規範、企劃書及評選等問題請洽詢張小姐02-23601183
聯絡電話 (02)23601365
機關代碼 3.13.32.4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符績輝,採購規範、企劃書及評選等問題請洽詢張小姐02-23601183
聯絡電話 (02)23601365
傳真號碼 (02)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u43513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08 17:00
開標時間 114/10/09 09: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11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決標次日起至服務截止日(送交活動精華彙編)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服務,書面成果報告書1式5份可於服務截止日10日內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會展設計等相關廠商,並出據具有協助籌辦大型會展經驗之證明,始可參加投標。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提供招標之標的相關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一)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履約能力證明文件: 提出可證明曾籌辦大型會展相關證明文件(如:合約書、文宣或相關文件)或佐證資料(如:圖片、照片或影片),並標明協助籌辦會展之主辦單位、展覽主題、展覽期間、展覽地點、展覽規模等籌辦要項。 三、投標廠商應填具投標聲明書,聲明其無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所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四、依據工程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規定,經本所依政府採購法通知停權,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亦不得參與投標。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提出可證明曾籌辦大型會展相關證明文件(如:合約書、文宣或相關文件)或佐證資料(如:圖片、照片或影片),並標明協助籌辦會展之主辦單位、展覽主題、展覽期間、展覽地點、展覽規模等籌辦要項。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2,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2,000,000元,廠商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惟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 51 條、第53條、第54 條或第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詳如台電公司國內採購勞務「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規範書」等。 4.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5.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1)本案需於114年12月16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期間,擇其中一個月進行展覽(進場與撤場時間另計),實際展覽日期需與甲方確認並獲同意後執行。 (2)乙方應於展後10日內製作「活動精華彙編」手冊30份(含電子檔),內含成果展目的與主題說明、展區內容介紹、口頭發表會與研試場域巡禮等活動花絮,以及照片與文字敘述。手冊設計需兼具專業性與紀念價值,內容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執行。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4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符績輝,採購規範、企劃書及評選等問題請洽詢張小姐02-23601183
聯絡電話
(02)23601365
機關代碼
3.13.32.4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符績輝,採購規範、企劃書及評選等問題請洽詢張小姐02-23601183
聯絡電話
(02)23601365
傳真號碼
(02)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u43513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08 17:00
開標時間
114/10/09 09: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11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決標次日起至服務截止日(送交活動精華彙編)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服務,書面成果報告書1式5份可於服務截止日10日內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會展設計等相關廠商,並出據具有協助籌辦大型會展經驗之證明,始可參加投標。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提供招標之標的相關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一)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履約能力證明文件: 提出可證明曾籌辦大型會展相關證明文件(如:合約書、文宣或相關文件)或佐證資料(如:圖片、照片或影片),並標明協助籌辦會展之主辦單位、展覽主題、展覽期間、展覽地點、展覽規模等籌辦要項。 三、投標廠商應填具投標聲明書,聲明其無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所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四、依據工程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規定,經本所依政府採購法通知停權,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亦不得參與投標。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提出可證明曾籌辦大型會展相關證明文件(如:合約書、文宣或相關文件)或佐證資料(如:圖片、照片或影片),並標明協助籌辦會展之主辦單位、展覽主題、展覽期間、展覽地點、展覽規模等籌辦要項。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2,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2,000,000元,廠商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惟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 51 條、第53條、第54 條或第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詳如台電公司國內採購勞務「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規範書」等。 4.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5.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1)本案需於114年12月16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期間,擇其中一個月進行展覽(進場與撤場時間另計),實際展覽日期需與甲方確認並獲同意後執行。 (2)乙方應於展後10日內製作「活動精華彙編」手冊30份(含電子檔),內含成果展目的與主題說明、展區內容介紹、口頭發表會與研試場域巡禮等活動花絮,以及照片與文字敘述。手冊設計需兼具專業性與紀念價值,內容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執行。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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