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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績輝,需求規範、計畫書問題請洽詢李先生02-8078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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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u43513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11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具執行研究性質之計畫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應檢附: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登記影本(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請勿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之文件)(所有機構包括大專院校皆須檢附);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政府機關免附)。本所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需具備執行研究計畫之研究能力,曾完成與本案計畫性質類似或相關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學術論文、著作或研究報告(或報告摘要)。
(三)委託對象須提供本試驗之執行規劃書(試驗計畫書),撰寫格式須依招標文件規定撰寫內容限於100頁以內。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需具備執行研究計畫之研究能力,曾完成與本案計畫性質類似或相關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學術論文、著作或研究報告(或報告摘要)。
其他:附加說明
1.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 4,750,000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4,750,000 元。
(1)須依法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惟適用上述(1)項者,本項不適用。】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 51 條、第53條、第54 條或第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詳如台電公司國內採購勞務「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規範書」等。
4.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