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75460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29日(含)前,一次全部交貨(包括量身時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制定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及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始可參加投標,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2.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867,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867,000元。
5.本案業於112年8月22日簽奉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於未能取得3家廠商報價時,逕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比、議價。
6.本案採取最有利標精神辦理評審、價格固定(公告契約金額),以序位第一評定為最有利標。
7.請詳閱投標須知、工作服採購規範說明等資料後,提供工作服之企劃書、工作服樣品及布料樣品,每套樣品必須檢附材質成分規格,書明公司名稱、地址、連絡電話,並請自行裝箱、密封(內含工作服樣品、布料樣品、衣架,並需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郵寄或親送本所收訖。
8.開標當日,依規定程序拆封投標文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
9.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本所將通知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本所於當日資格審查後,召開評審會議。
10.廠商提供之工作服樣品由本所開箱,廠商整裝上架編號後,由評審委員依評審作業要點,按款式、布料、顏色予以評審,經評為最優勝廠商者,與本所完成議價程序(議定價格以外之額外項,免議減價格)再辦理決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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