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2157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11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採分三批書面通知得標廠商進行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制定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及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始可參加投標,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1.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2.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1,065,1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1,065,100元
5.本案採總價決標(不含稅)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內最低標得標。
開標結果超過底價時,未派員到場之廠商視為自願放棄議減比價之權利。
現場審標、決標,廠商應派代表在場,以備現場說明、減價等,廠商未派代表到場,可視同放棄處理,不另為通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