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2157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11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後100天內(含交貨、安裝、教育訓練)。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參照工程會制定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及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始可參加投標,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2.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2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920,000元
5.本案採總價決標(不含稅)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內最低標得標。
6.甲方為綜研所,乙方為承包廠商,本案經甲方風險評估為B級,乙方應依法設置安全衛生人員,並提具其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等證明文件送甲方備查,人員如有異動應即向甲方報備,確實執行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實施自動檢查,並負擔有關費用。詳如本案採購規範十、工安專章規定。
7.得標廠商所提供之之柴油發電機組,其柴油引擎及發電機需採用歐、美或日系品牌產品,不得採用大陸(中國)港澳地區生產、進口或轉口之產品,並且在台灣需設有代理商,交貨時須提供產地證明及進口報單。
8.本案交貨地點為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98號綜合研究所辦公大樓屋頂,承包廠商須自行勘查運輸搬運路線及所須之吊裝機具,交運時產品應有妥善之包裝,將本購案設備運往該指定地點交貨,以免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
9.投標廠商實地勘查時間,請電洽本所工務課人員吳儒聰先生,電話02-23601362。
開標結果超過底價時,未派員到場之廠商視為自願放棄議減比價之權利。
現場審標、決標,廠商應派代表在場,以備現場說明、減價等,廠商未派代表到場,可視同放棄處理,不另為通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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