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60600005 已決標公告

用戶互動平台建置與相關節能應用之研究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巨律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400,000
原始預算
$ 6,825,000
底價金額
$ 6,4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代碼 3.13.32.4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符績輝
聯絡電話 (02)23601363
機關代碼 3.13.32.4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符績輝
聯絡電話 (02)23601363
傳真號碼 (02)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u43513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82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7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8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十二個月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所制訂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具執行研究性質之計畫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應檢附: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登記影本(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請勿須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之文件)(所有機構包括大專院校皆須檢附); 2.營業稅繳稅之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大專院校或機關以及非營利事業者免附)。 本所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需具備業務流程、系統整合之相關研究經驗,能提出相關之論文、著作或報告摘要。 (三)投標廠商應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其無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所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網領標,網站:http://web.pcc.gov.tw。2.專人領標者,請親至本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98號﹞1樓服務台領取。3.郵購領標者,請於領標期限內,檢附回郵信封(貼足回郵,招標文件重約300 公克),以掛號郵寄並註明標案名稱及案號,逕寄本所供應組收(投標者應自行估量郵遞所需時間,倘因郵局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評選及決標方式 1.本所於資格標開標當日依規定程序拆封,並進行審查資格文件(投標廠商得不派員參加)。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本所將通知投標廠商。2.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本所將擇日召開採購評選委員會議,依「廠商評選須知」進行公開評選優勝廠商,合格之投標廠商應出席評選委員會議,並針對其研究計畫書做30分鐘備詢(包含20分鐘簡報、10分鐘答詢)。3.經評選結果排定議價優先次序,另擇期自最優勝者起依序通知辦理議價,經議價結果以低於底價者為得標廠商。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 6,500,000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 6,500,000 元。 (1)須依法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請於領標時,詳所附招標相關文件。 3.檢舉電話與信箱: 台電公司政風檢舉電話:(02)2366-7364,檢舉信箱:台北郵政信箱13之257號。 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4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符績輝
聯絡電話
(02)23601363
機關代碼
3.13.32.4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符績輝
聯絡電話
(02)23601363
傳真號碼
(02)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u43513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82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7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8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十二個月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所制訂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具執行研究性質之計畫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應檢附: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登記影本(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請勿須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之文件)(所有機構包括大專院校皆須檢附); 2.營業稅繳稅之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大專院校或機關以及非營利事業者免附)。 本所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需具備業務流程、系統整合之相關研究經驗,能提出相關之論文、著作或報告摘要。 (三)投標廠商應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其無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所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網領標,網站:http://web.pcc.gov.tw。2.專人領標者,請親至本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98號﹞1樓服務台領取。3.郵購領標者,請於領標期限內,檢附回郵信封(貼足回郵,招標文件重約300 公克),以掛號郵寄並註明標案名稱及案號,逕寄本所供應組收(投標者應自行估量郵遞所需時間,倘因郵局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評選及決標方式
1.本所於資格標開標當日依規定程序拆封,並進行審查資格文件(投標廠商得不派員參加)。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本所將通知投標廠商。2.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本所將擇日召開採購評選委員會議,依「廠商評選須知」進行公開評選優勝廠商,合格之投標廠商應出席評選委員會議,並針對其研究計畫書做30分鐘備詢(包含20分鐘簡報、10分鐘答詢)。3.經評選結果排定議價優先次序,另擇期自最優勝者起依序通知辦理議價,經議價結果以低於底價者為得標廠商。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 6,500,000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 6,500,000 元。 (1)須依法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請於領標時,詳所附招標相關文件。 3.檢舉電話與信箱: 台電公司政風檢舉電話:(02)2366-7364,檢舉信箱:台北郵政信箱13之257號。 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7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