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魏伯丞(經辦人:陳立軒 電話:2638-106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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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伯丞(經辦人:陳立軒 電話:2638-1068#404)
電子郵件信箱
u01383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乾華里小坑12號
履約期限
112年1 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原子能委員會認可之「輻射防護偵測業務機構」資格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以上⾦額均含稅。
本案預算⾦額 新臺幣4,600,000元整(不含營業稅) 本案採購⾦額 新臺幣4,600,000元整(不含營業稅)
2.決標⽅式:以總價決標,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
廠商。
3.第2次(含以上)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4.請⾃⾏⾄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文件。
5.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6.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
減價機會。
7.如遇政府機關宣佈停⽌上班時,則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順延次⽇截⽌,開標
⽇期亦順延於次⽇同時段舉⾏。
8.其他事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9.招標機關檢舉電話與信箱:核⼀廠政風組02-26381030地址:25343新北市
⽯⾨郵政11號信箱,電⼦信箱:d350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放射試驗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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