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賴玉玲(經辦:02-26381068#503魏緯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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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u00352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乾華里小坑12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 90 天內交貨(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一)營業項目至少包含:實驗桌櫃、耐酸鹼抽風機等項目、(二)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合格證書、(四)合格證書持有人需為投標公司正職任職員工在職証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預算金額 新臺幣4,000,000元整(不含營業稅)
本案採購金額 新臺幣4,000,000元整(不含營業稅)
2.決標方式:以總價決標,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3.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4.本案為第2次招標,業經權責主管核定,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不受3家廠商限制,就實際合格投標廠商數逕予開標。
5.請自行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文件。
6.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7.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如遇政府機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順延次日截止,開標日期亦順延於次日同時段舉行。
9.其他事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10.招標機關檢舉電話與信箱:核一廠政風組02-26381030地址:25343新北市石門郵政11號信箱,電子信箱:d350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放射試驗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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