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00352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乾華里小坑12號放射試驗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乾華里小坑12號放射試驗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 200日內交清含星期例假日國定例假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
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預算金額 新臺幣3,000,000元整(不含營業稅)
本案採購金額 新臺幣3,000,000元整(不含營業稅)
2.本案為公告金額以上採購,因第1次開標,未滿3家而流標,為免延宕採購時程,本第2次招標,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業經權責主管核定,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就實際合格投標廠商數逕予開標。
3.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4.請自行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文件。
5.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6.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如遇政府機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順延次日截止,開標日期亦順延於次日同時段舉行。
8.其他事項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9.招標機關檢舉電話與信箱:核一廠政風組02-26381030地址:25343新北市石門郵政11號信箱,電子信箱:d350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放射試驗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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