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51470301 已決標公告

電力通信處114年度北部地區零星光纜積點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台科技開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450,000
原始預算
$ 9,954,000
底價金額
$ 9,685,425
決標折數
97.5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代碼 3.13.32.3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4 - 長程管線, 通訊及電線(纜)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雅茹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機關代碼 3.13.32.3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聯絡人 楊雅茹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傳真號碼 (02)23658907
電子郵件信箱 u66886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26 17:00
開標時間 114/05/27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首件交辦工程開工日之日起1年為交辦期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工程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政府登記合格之電信工程業(E701010)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規定除縮短等標期外,並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一家廠商以上即可辦理開標)。(已依規定簽准) 1.本案履約地點: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花蓮縣、台東縣。 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3.本案預算金額9,954,000元(含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5. 電子領標廠商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6.契約期限內交辦之工程,應繼續施工至完工為止,在此期間契約仍繼續有效,如逾交辦期限30 日尚未完成之工程,機關得收回自營或另行發包施工,並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採購承攬契約」(以下簡稱「承攬契約」)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零星光纜工程積點發包要點,五、契約期限) 7.契約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交辦總工程費未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時,廠商得提出書面之申請,經雙方同意後展延契約3 個月,惟以1 次為限,展延期限屆滿時不論交辦總工程費是否已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應即停止交辦。(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零星光纜工程積點發包要點,五、契約期限) 8.開標時間:114年5月27日上午10時30分,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人證明或授權書。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9.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 10.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 :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工程組 電話:02-23667593。 1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12.本案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9,480,000元及預算金額9,480,000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3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雅茹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機關代碼
3.13.32.3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聯絡人
楊雅茹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傳真號碼
(02)23658907
電子郵件信箱
u66886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26 17:00
開標時間
114/05/27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首件交辦工程開工日之日起1年為交辦期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工程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政府登記合格之電信工程業(E701010)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規定除縮短等標期外,並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一家廠商以上即可辦理開標)。(已依規定簽准) 1.本案履約地點: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花蓮縣、台東縣。 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3.本案預算金額9,954,000元(含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5. 電子領標廠商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6.契約期限內交辦之工程,應繼續施工至完工為止,在此期間契約仍繼續有效,如逾交辦期限30 日尚未完成之工程,機關得收回自營或另行發包施工,並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採購承攬契約」(以下簡稱「承攬契約」)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零星光纜工程積點發包要點,五、契約期限) 7.契約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交辦總工程費未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時,廠商得提出書面之申請,經雙方同意後展延契約3 個月,惟以1 次為限,展延期限屆滿時不論交辦總工程費是否已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應即停止交辦。(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零星光纜工程積點發包要點,五、契約期限) 8.開標時間:114年5月27日上午10時30分,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人證明或授權書。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9.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 10.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 :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工程組 電話:02-23667593。 1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12.本案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9,480,000元及預算金額9,480,000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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