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51300018 已決標公告

光傳輸網路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電聯網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53,998,950
原始預算
$ 1,554,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代碼 3.13.32.3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雅茹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機關代碼 3.13.32.3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聯絡人 楊雅茹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傳真號碼 (02)23658907
電子郵件信箱 u66886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2/17
原公告日 113/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1/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1/14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需求建議書、4.履約說明、4.1、4.1.1本案分5期建置。第1期起算日自決標次日起建置期300日曆天;第2期以後(含第2期)之起算日為自前一期驗收合格次日起2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投標廠商請依實際情形勾選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二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考量本案今日公告且等標期足夠,故等標期不予延長。 @本次招標文件更正:更新檔案:00.投標廠商聲明書(工程會1130101)-5451300018(v2) ※本案屬巨額採購,投標廠商資格須符合本案訂定之特定資格,詳附錄5、廠商評選辦法、3.2.1資格文件。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1,480,000,000元,預算金額1,480,0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5.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6.評選及決標方式:(詳附錄5、廠商評選辦法。) (1)開標當日依規定程序拆封,並進行審查基本資格文件。基本資格文件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 (2)符合本案基本資格審查之投標廠商,於開標日當場依本公司收件順序辦理抽籤(廠商未出席開標者,逕由開標主持人代抽)決定廠商簡報順序。(附錄5、5.3) (3)基本與特定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將規格標資料-「服務建議書」送審查委員會審查,將擇日召開採購評選委員會議辦理評選。 (4)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價格納入評比,以序位第1,且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附錄5、4.1)。 7.請於領標時,詳所附招標文件。 8.台電公司廉政電話:02-2366736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9.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設計組電話:02-23667588。 10.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1/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3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雅茹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機關代碼
3.13.32.3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聯絡人
楊雅茹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傳真號碼
(02)23658907
電子郵件信箱
u66886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2/17
原公告日
113/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1/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1/14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需求建議書、4.履約說明、4.1、4.1.1本案分5期建置。第1期起算日自決標次日起建置期300日曆天;第2期以後(含第2期)之起算日為自前一期驗收合格次日起2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投標廠商請依實際情形勾選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二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考量本案今日公告且等標期足夠,故等標期不予延長。 @本次招標文件更正:更新檔案:00.投標廠商聲明書(工程會1130101)-5451300018(v2) ※本案屬巨額採購,投標廠商資格須符合本案訂定之特定資格,詳附錄5、廠商評選辦法、3.2.1資格文件。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1,480,000,000元,預算金額1,480,0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5.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6.評選及決標方式:(詳附錄5、廠商評選辦法。) (1)開標當日依規定程序拆封,並進行審查基本資格文件。基本資格文件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 (2)符合本案基本資格審查之投標廠商,於開標日當場依本公司收件順序辦理抽籤(廠商未出席開標者,逕由開標主持人代抽)決定廠商簡報順序。(附錄5、5.3) (3)基本與特定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將規格標資料-「服務建議書」送審查委員會審查,將擇日召開採購評選委員會議辦理評選。 (4)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價格納入評比,以序位第1,且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附錄5、4.1)。 7.請於領標時,詳所附招標文件。 8.台電公司廉政電話:02-2366736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9.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設計組電話:02-23667588。 10.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1/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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