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電子郵件信箱
u66886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其他: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限為決標次日起730日曆天由本機關通知廠商完成訂購,或當累計訂購總金額已達契約總金額(未稅)80%時由機關視需求停止訂購,前述皆視為履約期限屆滿,機關得辦理結案。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為開口契約,規範書表1之採購數量均為預估,規範書表1內各項目積點數、數量均可互為流用,履約期限屆滿前由本機關以交貨通知單(規範書附圖1)、交貨地點通知表(規範書附錄01)與交辦工作通知表(規範書附錄02)向廠商完成之訂購均屬有效。
2.本案履約期限屆滿時,未達契約總金額(未稅)80%時,本機關不負擔任何履約責任或負擔任何費用,廠商亦不得藉此要求補償或賠償。
3.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4.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 採購金額46,600,000元,預算金額46,600,000元。
5.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8.開標時間:資、規格標:113年5月28日上午10時30分,價格標:資格或規格經審查合格後,另以書面通知開價格標。
9.依據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玖、決標,9.2.1,未派員到場之投標廠商,視為自願放棄減價權利。
10.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
11.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 :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運維組 電話:02-2366-7602。
12.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