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電子郵件信箱
u66886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交貨、通知開工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當年度消防器材公會會員證:具有未受停業處分之台灣區(包含直轄市及各縣、市)消防器材工程商業同公會的會員資格。
(以上請詳閱規範書,5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規格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公、民營機關(構)出具之完工證明文件:截標日前(以驗收完成日或保固起始日之起算為準),曾經完成台電或公民營機關(構)之自動滅火系統實績。
2.須提供1名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照。
3.自動滅火設備之原廠人員受訓合格證明書。
(以上請詳閱規範書,5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規格文件。)
附加說明
【備註說明:本次公告規範補充歐洲認證機構規定(VdS)等敘述文字。】
1.本案資規格文件,請詳閱規範書,5.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規格文件。
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3.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 採購金額1,700,000元,預算金額1,700,000元。
4.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7.開標時間:資格、規格標:112年8月7日下午2時00分,價格標:資格與規格經審查合格後,另以書面通知開價格標。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人證明或授權書。
8.依據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玖、決標,9.2.1,未派員到場之投標廠商,視為自願放棄減價權利。
9.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
10.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 :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花蓮通信區 電話:03-8359543。
1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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