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電子郵件信箱
u77640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1樓 開標室101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9/2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30日曆天及60日曆天內報廠驗,廠驗合格通知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2.最近⼀期或前⼀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地點:金門縣、台南市與台中市。
2、上述⾦額均含營業稅。
3、不含營業稅之⾦額為:採購⾦額1,781,400元,預算⾦額1,781,400元。
4、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領標期間⾃公告⽇起⾄截標時間⽌,請上網⾄⾏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檔。
6、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提出。
7、台電公司廉政電話:02-23667364、廉政電⼦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8、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通信處電話:02-23665891,傳真: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工程組電話:02-23667593。
9、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政府防疫政策,本案若無法依所定時間開標或決標,屆時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分別通知投標廠商。
10、倘若機關所在地於截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則以次⼀辦公⽇同⼀時間代之。
11、本採購案適用政府採購法第96條及「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規定,提供「優先決標」方式予環境保護產品廠商;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54.其他。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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