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50900012 已決標公告

中寮與獅子山中繼站之柴油發電機暨相關附屬設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超馬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05,000
原始預算
$ 2,635,500
底價金額
$ 2,253,559
決標折數
97.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代碼 3.13.32.3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虹伊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機關代碼 3.13.32.37
單位名稱 供應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聯絡人 賴虹伊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傳真號碼 (02)23658907
電子郵件信箱 u77639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21 17:00
開標時間 109/09/22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電力通信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1/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80日曆天內依本契約完成規定之事項以書面報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採購規範書更正說明】 本次招標規範更正範圍如下: 1.採購規範書一、一般規定(五) 2.採購規範書三、保險 3.採購規範書四、廠驗 4.採購規範書七、現場施工(二) 5.採購規範書八、交貨期限 6.採購規範書十、說明書及附件 7.原採購規範書十二、驗收,修正後為十三、驗收及其內容部分修正 8.原採購規範書十三、回收處理,修正後為十四、回收處理及其內容部分修正 9.原採購規範書十四、保固保證,修正後為十五、保固保證及其內容部分修正 10.原採購規範書十五、付款條件,修正後為十六、付款條件及其內容部分修正 11.新增採購規範書十二、教育訓練 【備註】 1、公告招標次日起7個工作天,欲投標廠商可至現場勘查丈量,上班日9:00~15:30向高屏通信區有線課長報名(聯絡電話 07-3126014),逾期則不允予前往。 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3、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2,510,000元,預算金額2,510,000元。 4、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6、開標時間:資格、規格標:109年9月22日上午10時30分,價格標:資格與規格經審查合格後,另以書面通知開價格標。 7、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運轉維護組電話:02-23667602。 9、倘若機關所在地於截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則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3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虹伊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機關代碼
3.13.32.37
單位名稱
供應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聯絡人
賴虹伊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傳真號碼
(02)23658907
電子郵件信箱
u77639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21 17:00
開標時間
109/09/22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電力通信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1/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80日曆天內依本契約完成規定之事項以書面報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採購規範書更正說明】 本次招標規範更正範圍如下: 1.採購規範書一、一般規定(五) 2.採購規範書三、保險 3.採購規範書四、廠驗 4.採購規範書七、現場施工(二) 5.採購規範書八、交貨期限 6.採購規範書十、說明書及附件 7.原採購規範書十二、驗收,修正後為十三、驗收及其內容部分修正 8.原採購規範書十三、回收處理,修正後為十四、回收處理及其內容部分修正 9.原採購規範書十四、保固保證,修正後為十五、保固保證及其內容部分修正 10.原採購規範書十五、付款條件,修正後為十六、付款條件及其內容部分修正 11.新增採購規範書十二、教育訓練 【備註】 1、公告招標次日起7個工作天,欲投標廠商可至現場勘查丈量,上班日9:00~15:30向高屏通信區有線課長報名(聯絡電話 07-3126014),逾期則不允予前往。 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3、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2,510,000元,預算金額2,510,000元。 4、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6、開標時間:資格、規格標:109年9月22日上午10時30分,價格標:資格與規格經審查合格後,另以書面通知開價格標。 7、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8、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運轉維護組電話:02-23667602。 9、倘若機關所在地於截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則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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