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50800017 已決標公告

超高速IP環島光纖通信系統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8,657,610
原始預算
$ 1,575,000,000
底價金額
$ 1,244,469,021
決標折數
73.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代碼 3.13.32.3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姿菁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機關代碼 3.13.32.37
單位名稱 供應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聯絡人 黃姿菁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傳真號碼 (02)23658907
電子郵件信箱 u77626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甲方得視使用情形保留依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30%以內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9/09
原公告日 108/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9/19 17:00
開標時間 108/09/20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4樓 開標室三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240、480、780及1020日曆天內通知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1.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2.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5.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 6.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公告】免延長等標期 ◎本次招標文件更正之範圍如下: 1.超高速IP環島光纖通信系統採購規範書五、(二) 2.附錄01設備規範:一、(六)、第3款及第5款 3.附錄01設備規範:二、(一)、備註:3. 4.附錄03設備規格:二、(二)、6、(2) 5.附錄04 IP-MPLS網管系統規範:九、(二) 詳細修正內容請詳修正對照表。 備註: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1,950,000,000元,預算金額1,500,0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5、開標時間:資格、規格標:108年9月20日上午10時30分,價格標:資格與規格經審查合格後,另以書面通知開價格標。 6、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6565、傳真:02-23658907。 7、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設計組電話:02-23667588。 8、倘若機關所在地於截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則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3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姿菁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機關代碼
3.13.32.37
單位名稱
供應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聯絡人
黃姿菁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傳真號碼
(02)23658907
電子郵件信箱
u77626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甲方得視使用情形保留依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30%以內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9/09
原公告日
108/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9/19 17:00
開標時間
108/09/20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4樓 開標室三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240、480、780及1020日曆天內通知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1.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2.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4.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5.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 6.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公告】免延長等標期 ◎本次招標文件更正之範圍如下: 1.超高速IP環島光纖通信系統採購規範書五、(二) 2.附錄01設備規範:一、(六)、第3款及第5款 3.附錄01設備規範:二、(一)、備註:3. 4.附錄03設備規格:二、(二)、6、(2) 5.附錄04 IP-MPLS網管系統規範:九、(二) 詳細修正內容請詳修正對照表。 備註: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1,950,000,000元,預算金額1,500,0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5、開標時間:資格、規格標:108年9月20日上午10時30分,價格標:資格與規格經審查合格後,另以書面通知開價格標。 6、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6565、傳真:02-23658907。 7、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設計組電話:02-23667588。 8、倘若機關所在地於截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則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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