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1414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續約條件:契約屆期前(屆期前一個月或累計訂購總金額(未稅)達90% 以上時),本處依實際施工需求,得以續約壹次。
(二) 續約之履約期限:自本處核准續約日後一年內,若履約金額達續約之契約金額(未稅)90%以上時,本採購得提前結束。
(三) 續約內容:數量、金額均為原契約之一半,各項目單價維持不變。
餘詳採購規範十。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41,500元;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1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履行合約義務,保障合約順利執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兩年,各批工期自通知日次日起依交貨數量而定、詳附加說明9。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標的物價波動幅度不大。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取或函索領取或上網下載。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如欲函索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招標文件重量約260公克)
2.本件有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可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預算金額(未稅)830,000元,投標廠商投標標價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投標廠商報價之標價總金額應以「未含營業稅」填寫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4.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 51 條、第 53 條、第 54 條或第 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配合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匯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盡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
6.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7. 投標廠商標封請參考使用附件(8)標封
8. 投標廠商投標請檢附本案【領標電子憑據書面資料】或【現場或郵寄憑據資料】1式1份。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9.各批工期自【輪盤清潔需求通知單】[附件(一)]通知日後次日開始計算,工期天數依該批次通知交貨數量而定,各批工期皆獨立計算。
(1).通知交貨數量1只:4工作天。
(2).通知交貨數量2只:5工作天。
(3).通知交貨數量3只:6工作天。
(4).通知交貨數量4只:7工作天。
(5).通知交貨數量4只以上: {[清潔組數]+ 4}工作天。
本處政風部門檢舉電話︰03-328-1713#6302
本處政風部門檢舉信箱:d53363@taipower.com.tw
本處政風部門檢舉地址:333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之1號(電力修護處政風組)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地址: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電話:03-3281713#5807、傳真:03-328097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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