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3 桃園市 龜山區 文明路27-1號
電子郵件信箱
u979486@taipower.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須知下載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05,000元、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0/13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處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本案為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取或函索領取或上網下載。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如欲函索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招標文件重量約260公克)
2.本件有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可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預算金額(未稅) 8,100,000元,投標廠商投標標價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投標廠商報價之標價總金額應以「未含營業稅」填寫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4.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5.投標廠商標封請參考招標文件附件(8)標封封套綜合封。
6.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配合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匯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盡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
7.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投標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領標【領標電子憑據書面資料】或【現場或郵寄憑據資料】1式1份。
9.投標時,廠商須檢附型錄或相關資料,並先將符合本規範之品項,以色筆標示清楚,以便審查。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之規格而未附品項規格書者,規格審查視為不合格。經審查合格後,始能參加標價比減。
10.本次招標修改招標文件「採購規範二、 三、(三)2. 及 四、(三)」,「廠商投標標價清單」配合修改標的名稱。
【買方廉政傳真熱線】:03-3280967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地址: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電話:03-3281713#5819、傳真:03-328097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取或函索領取或上網下載。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如欲函索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招標文件重量約260公克)
2.本件有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可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預算金額(未稅) 8,100,000元,投標廠商投標標價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投標廠商報價之標價總金額應以「未含營業稅」填寫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4.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5.投標廠商標封請參考招標文件附件(8)標封封套綜合封。
6.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配合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匯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盡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
7.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投標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領標【領標電子憑據書面資料】或【現場或郵寄憑據資料】1式1份。
9.投標時,廠商須檢附型錄或相關資料,並先將符合本規範之品項,以色筆標示清楚,以便審查。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之規格而未附品項規格書者,規格審查視為不合格。經審查合格後,始能參加標價比減。
10.本次招標修改招標文件「採購規範二、 三、(三)2. 及 四、(三)」,「廠商投標標價清單」配合修改標的名稱。
【買方廉政傳真熱線】:03-328096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地址: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電話:03-3281713#5819、傳真:03-328097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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