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31300005 已決標公告

113年大潭發電廠機組雜項檢修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達瀚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60,100
原始預算
$ 4,813,830
底價金額
$ 4,160,1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機關代碼 3.13.32.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雁玲
聯絡電話 (03)3281713#5816
機關代碼 3.13.32.3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
聯絡人 黃雁玲
聯絡電話 (03)3281713#5816
傳真號碼 (03)3280973
電子郵件信箱 u95757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7 16:00
開標時間 113/03/08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9,230元、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5/07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約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後1年,實際開工日期以本處填寫之「開工通知書」為準。迄本合約到期日,如該部機組大修正進行中,工作期限須延續至該機組大修竣工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現場領取或函索領取或上網下載。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1.如欲函索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招標文件重量約260公克) 2.本件有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可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預算金額(未稅)4,584,600元,投標廠商投標標價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投標廠商報價之標價總金額應以「未含營業稅」填寫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4.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5.投標廠商標封請參考招標文件(8)標封格式。 6.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配合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匯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盡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 7.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資料】或【現場或郵寄憑據資料】1式1份。 9.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1份。 【買方廉政傳真熱線】:03-328096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地址: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電話:03-3281713#5816、傳真:03-328097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雁玲
聯絡電話
(03)3281713#5816
機關代碼
3.13.32.3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
聯絡人
黃雁玲
聯絡電話
(03)3281713#5816
傳真號碼
(03)3280973
電子郵件信箱
u95757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7 16:00
開標時間
113/03/08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9,230元、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5/07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約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後1年,實際開工日期以本處填寫之「開工通知書」為準。迄本合約到期日,如該部機組大修正進行中,工作期限須延續至該機組大修竣工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現場領取或函索領取或上網下載。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1.如欲函索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招標文件重量約260公克) 2.本件有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可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預算金額(未稅)4,584,600元,投標廠商投標標價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投標廠商報價之標價總金額應以「未含營業稅」填寫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4.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5.投標廠商標封請參考招標文件(8)標封格式。 6.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配合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匯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盡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 7.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資料】或【現場或郵寄憑據資料】1式1份。 9.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1份。 【買方廉政傳真熱線】:03-328096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地址: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電話:03-3281713#5816、傳真:03-328097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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