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95757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未達契約總價或契約期限未滿但已達契約總價75%時,甲方如認為乙方之各項服務績效良好,得同意以原條件及價格續約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如欲函索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招標文件重量約260公克)
2.本件有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可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未稅標價總金額5%、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1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中華民國汽車貨運業或汽車貨櫃貨運業或汽車路線貨運業之營業執照。
2.檢附經濟部所營事業資料(原營利事業登記證所登載之營業項目資料),其營業項目須有「起重工程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檢附勞動檢查機關移動式起重機檢查合格證(吊卡車之6公噸與3公噸吊機,吊車之45公噸與80公噸吊機)影本。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取或函索領取或上網下載。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預算金額(未稅)NT$2,350,000元,投標廠商投標標價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投標廠商報價之標價總金額應以「未含營業稅」填寫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4.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5.投標廠商標封請自備。
6.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配合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匯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盡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
7.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投標廠商應檢附資格及證明文件詳「採購規範五、」。
9.依採購規範四、工作內容:(一)吊車(輪形起重機):依甲方指定日期、時間、車種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本處吊裝、卸貨櫃。
(二)吊卡車:乙方依指定日期、時間、車種到達本處或指定地點裝載,於規定時間內送達目的地。
【買方廉政傳真熱線】:03-3280967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電話:03-3281713#5806、傳真:03-328097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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