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574285@taipower.com.tw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80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如欲函索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招標文件重量約260公克)
2.本件有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可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2.pcc.gov.tw/)
截止投標
105/09/27 10: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0: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5/09/27 14: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10: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7853199#186))
開標地點
115台北市南港區向陽路80號(台電電力修護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80號(台電電力修護處)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5年12月16日止,餘採購規範書肆、履約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可詳採購規範書壹、總則二、(一)1.。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可詳採購規範書壹、總則二、(一)2.。
3.最近一年之有效消防檢查合格證明文件影印本(須與正本同)。
4.最近一年之有效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書影印本(須與正本同,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內政部營建署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5.最近一年之有效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影印本(須與正本同)。
6.供住宿之旅館至大修工作地點之上、下班行車時間須在45分鐘以內。﹝上、下班行車時間計算方式詳採購規範書壹、總則二、(一)7.(註一)﹞。
7.投標廠商投標時應填妥並檢附附表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取、函索領取或上網下載。台北市南港區向陽路80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其他
1.本案資、規格標開標時間:民國105年9月27日下午2時00分;價格標開標時間:民國105年9月30日下午2時00分。
2.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3.預算金額(未稅):新臺幣92萬元,投標廠商投標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投標廠商報價之標價金額應以「未含營業稅」填寫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5.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6.投標廠商標封請自備。
7.本案105年09月07日簽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8.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7 10: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0: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