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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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與延長履約期限之權利,視本(分)處實際需求及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與廠商以原條件、原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惟增購金額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倍(不含營業稅),且延長履約期限最長以1年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00013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43號
押標金額度
149,000元,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中部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013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43號
其他:履約期限
1、本契約效期自決標日後一年,採分批交貨、分批驗收、分批付款。2、交貨期限:廠商於本(分)處通知日後 14 日曆天內完成交貨。【詳採購規範三、(二)與五】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6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300,000元。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本標案招標文件已上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可自行下載)。
4.投標廠商須依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提出全份投標文件(詳本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條之說明)。
5.本案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應以未含營業稅填寫。
6.遇颱風等天災因素,致本分處所在地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與開標。
7.本分處廉政熱線︰04-7362005,廉政電子郵箱:d54263@taipower.com.tw。
8.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中部分處(地址:500013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43號、電話:04-7363666、傳真:04-736367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