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156190@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4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供應組事務課領取,發售費用0元。
押標金額度
投標總標價未稅5%。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43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2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200,00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自行下載招標文件)。2.請至中分處供應組事務課 (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43號)領取標單,如欲函索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101~250公克掛號郵資45元),並於信封外註明【索取標單】字樣(請註明案號:542×××××××號)。
其他
1、遇颱風等天災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與開標。2、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本案採購:投標廠商報價之標價總金額應以未含營業稅填寫。
買方廉政熱線
︰02-27863299
備註︰本標案已上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www.geps.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中部分處(地址:500彰化市金馬路二段643號、電話:04-7363666、傳真:04-736367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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