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78140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49,000元整。(票據抬頭請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南部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市中一路407號
履約期限
本契約效期為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累計總金額已達契約總價金為止,以先到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
與投標)
3.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中華民國汽車貨運業或汽車貨櫃貨運業之營業執照。
4.檢附經濟部所營事業資料(原營利事業登記證所登載之營業項目資料),其營業項目須有「起重工程業」。
其他:附加說明
1. 以上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2,985,6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2,985,600元。
3. 廠商投標標價超過不含稅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繳交機關文件費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本分處不提供現場及紙本領標。
5.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6. 投標時可由專人送至本分處警衛室或郵寄(以收件時間為憑),請自行評估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期投標時,本分處概不負延遲責任。
7. 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8.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9. 本分處政風組廉政熱線:07-2715769;高雄市調查處電話:07-2818888。
10. 其他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南部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