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55547@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施工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1段25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基本資格:
1.資本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規定。
2.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應具備完成隧道(不含明隧道及明挖覆蓋隧道)修復或興建工程能力,且持有原始定作人或其授權人出具之驗收證明文件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能力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注意事項]:
一、公告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本採購案履約地點為南投縣仁愛鄉境內,工作範圍為萬大發電廠#3機組引水隧道修復工作。
三、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票據受款人應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施工處」。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及投標,投標廠商可至該網站(http://web.pcc.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惟不提供專人或郵購領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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