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電子郵件信箱
d602020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技術: 承攬商須負責設計、請照及施工,內容包括油槽之防蝕塗裝施工(保固3年)、油槽耐震及耐風壓構造設計及製造,其所含範疇涉及多項專業技術。
品質: 本採購案位於沿海地區嚴苛之腐蝕環境,須克服鏽蝕、鹽害等問題,其設計須考量油槽各項施作之防蝕品質,以避免有漏油情況發生,進而影響琉球電廠發電用柴油供應安全及穩定供電。
功能: 本採購案油槽供琉球發電機使用,其品質會直接影響既有發電機之供電穩定度。
管理: 本採購案位處外島須克服海陸運輸問題,又油槽工程以戶外施工為主,為如期如質達預期使用功能,承攬廠商須有專業分包規劃、確實掌控期程、有效協調工程介面及確保工地品質、安全衛生等之人力素質與管理作為;另鑑於施工廠商於外島人、機、物料費用給付方式,承攬廠商須有相當財務管理能力,以避免發生財務危機致工程無法順利進行。
過去履約績效: 本採購案所涵範疇涉及多項專業技術,又位處外島工區,其天候、運輸、人機物料缺乏之外在施工條件特殊,由具有相關施工經驗及團隊管理績效表現良好之廠商履約,較能掌控各項工程變數、及時應變與調度,使工程如實、如期、如質達預期使用功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 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5樓(綜合施工處開標室)
履約期限
本工程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第一分期工期自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內完成,第二分期工期建雜照取得日之次日起330日曆天內完成,餘詳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工程採購承攬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本採購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1.一般規定:(1)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廠商參與投標及作為分包廠商。(2)投標廠商於基本資格中以分包廠商替代者,應於投標時併檢附各分包廠商合作意願書。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3)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以列印之資料代之。2.基本資格:(1)投標廠商具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該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包括下數A、B、C三項證明文件;A為投標廠商必要項目,其餘B、C營業項目若有不足者得由國內分包廠商替代。A.機電工程業(E603)或機械工程業(E604)。B.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或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C.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2)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餘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押標金繳納方式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3月29日止。 六、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4年9月1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工務組,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本案公告所定開標時間與通知辦理議比減價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等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等,如過開標時間未派員到場,本公司將於當日即時另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電話通知廠商於30分鐘期限內到場辦理,如未到場或其他原因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並將過程記載於相關紀錄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