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21370001 已截止

市定古蹟金瓜石太子賓館修復工程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公告日:115/03/16 截止日:115/04/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79,208,764

押標金
$ 5,3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4/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2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29340505#510
機關代碼 3.13.32.2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29340505#510
傳真號碼 (02)29343635
電子郵件信箱 d602020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377,782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4 14: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區景隆街21號台電綜合施工處(5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3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區景隆街21號台電綜合施工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案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工程採購契約標準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4-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4-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 11、12 條本案需聘用之各類人員: (1)⼯地負責⼈ (2)泥作(土水)匠師 (3)大木作、小木作、瓦作匠師 上述人員應具備之資格及其餘資格相關規定詳本案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次招標因預算調整屬重大改變,招標狀態視為第1次辦理,需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使得開標。 二、上述⾦額均含加值營業稅,採購及預算⾦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 170,675,013元。 三、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投標⽇或截⽌收件⽇,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四、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或通知之決標⽇,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投標時間遇停⽌辦公⽽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五、本⼯程不提供書⾯招標文件,採電⼦領標:請⾄「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領取,並請檢附電⼦憑據書⾯明細附於投標封內。 六、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提出。 七、
押標⾦繳納⽅式 押標⾦以⾦融機構簽發之本票、⽀票、保付⽀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付欄請書寫「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少須⾄115年11⽉9⽇止。 八、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投標廠商標函應於截標期限前寄達或專⼈送達台電綜合施工處,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規定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等,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2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29340505#510
機關代碼
3.13.32.2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29340505#510
傳真號碼
(02)29343635
電子郵件信箱
d602020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377,782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4 14: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區景隆街21號台電綜合施工處(5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3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區景隆街21號台電綜合施工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案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工程採購契約標準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4-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4-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 11、12 條本案需聘用之各類人員: (1)⼯地負責⼈ (2)泥作(土水)匠師 (3)大木作、小木作、瓦作匠師 上述人員應具備之資格及其餘資格相關規定詳本案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次招標因預算調整屬重大改變,招標狀態視為第1次辦理,需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使得開標。 二、上述⾦額均含加值營業稅,採購及預算⾦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 170,675,013元。 三、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投標⽇或截⽌收件⽇,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四、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或通知之決標⽇,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投標時間遇停⽌辦公⽽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五、本⼯程不提供書⾯招標文件,採電⼦領標:請⾄「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領取,並請檢附電⼦憑據書⾯明細附於投標封內。 六、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提出。 七、
押標⾦繳納⽅式
押標⾦以⾦融機構簽發之本票、⽀票、保付⽀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付欄請書寫「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少須⾄115年11⽉9⽇止。 八、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投標廠商標函應於截標期限前寄達或專⼈送達台電綜合施工處,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規定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等,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3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