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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履約期限
分期1:自本公司通知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完工,分期2:自本公司通知日之次日起4日曆天內完工,分期3:自本公司通知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工。請詳採購規範玖、分期工作內容及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台電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標準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餘詳本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2。
附加說明
⼀、上述預算⾦額及採購⾦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預算⾦額及採購⾦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2,608,000元。
三、本案廠商投標標價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額為準。
四、履約保證金金額:新臺幣250,000元整。
五、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投標⽇或截⽌收件⽇,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六、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或通知之決標⽇,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投標時間過停⽌辦公⽽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七、本案不提供書⾯招標文件,採電⼦領標:請⾄「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並請檢附電⼦憑據書⾯明細附於投標封內。
八、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其他﹞: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3年7月22⽇17時前寄達或專⼈送達臺北市文⼭區景隆街22號⼯務組,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 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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