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21300001 已決標公告

綜合施工處北部建築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工作(A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兆豐工程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2,645,000
原始預算
$ 165,033,750
底價金額
$ 162,64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29340505#113
機關代碼 3.13.32.2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29340505#113
傳真號碼 (02)29343635
電子郵件信箱 d602020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7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8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監造履約期限自甲方通知乙方開工日起算,至乙方應辦理之各施工標案監造工作完工驗收合格,並完成本服務契約所要求乙方應辦竣工事項及相關文件送甲方驗收合格之日止,餘詳工作說明書5 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契約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基本資格:國內外廠商且具有下列其中之一資格者:1.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投標時應檢附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做為分包廠商。3.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投標時應檢附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做為分包廠商.......餘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1。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157,175,000元,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157,175,000元。 三、本案廠商投標標價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為準。 四、履約地點:新北市及桃園市 五、本採購評選方式係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評選規定中「序位法」評定方式辦理評選,評定出受評廠商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 六、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 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七、履約期限:詳本委託服務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及工作說明書5 履約期限。 八、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3年5月27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2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29340505#113
機關代碼
3.13.32.2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29340505#113
傳真號碼
(02)29343635
電子郵件信箱
d602020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7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8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監造履約期限自甲方通知乙方開工日起算,至乙方應辦理之各施工標案監造工作完工驗收合格,並完成本服務契約所要求乙方應辦竣工事項及相關文件送甲方驗收合格之日止,餘詳工作說明書5 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契約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基本資格:國內外廠商且具有下列其中之一資格者:1.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投標時應檢附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做為分包廠商。3.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投標時應檢附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做為分包廠商.......餘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1。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157,175,000元,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157,175,000元。 三、本案廠商投標標價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為準。 四、履約地點:新北市及桃園市 五、本採購評選方式係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評選規定中「序位法」評定方式辦理評選,評定出受評廠商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 六、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 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七、履約期限:詳本委託服務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及工作說明書5 履約期限。 八、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3年5月27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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