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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履約期限
監造履約期限自甲方通知乙方開工日起算,至乙方應辦理之各施工標案監造工作完工驗收合格,並完成本服務契約所要求乙方應辦竣工事項及相關文件送甲方驗收合格之日止,餘詳工作說明書5 履約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契約第五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基本資格:國內外廠商且具有下列其中之一資格者:1.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投標時應檢附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做為分包廠商。3.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投標時應檢附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做為分包廠商.......餘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1。
其他:附加說明
一、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157,175,000元,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157,175,000元。
三、本案廠商投標標價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為準。
四、履約地點:新北市及桃園市
五、本採購評選方式係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評選規定中「序位法」評定方式辦理評選,評定出受評廠商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
六、本採購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
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七、履約期限:詳本委託服務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及工作說明書5 履約期限。
八、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3年5月27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