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21270007 已決標公告

綜合施工處停車場及車道瀝青混凝土刨鋪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讚源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0,000
原始預算
$ 777,000
底價金額
$ 749,000
決標折數
84.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2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29340505#113
機關代碼 3.13.32.2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29340505#113
傳真號碼 (02)29343635
電子郵件信箱 d602020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24 17:00
開標時間 112/10/25 10: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10日內開工。自開工日起 30 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及清理配合工作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公司工程採購承攬契約標準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 (二)或土木包工業。 (三)1.本工程不允許共同投標。2.經濟部98 年4 月2 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 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我國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我國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我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以列印資料代之。餘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及三十一(十九)1.和9.。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本次開標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740,000元。 三、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四、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五、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並請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投標封內。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
押標金繳納方式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 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2年12月14日止。 八、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2年10⽉24⽇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29340505#113
機關代碼
3.13.32.2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聯絡人
工務組採購課
聯絡電話
(02)29340505#113
傳真號碼
(02)29343635
電子郵件信箱
d602020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24 17:00
開標時間
112/10/25 10: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10日內開工。自開工日起 30 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及清理配合工作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公司工程採購承攬契約標準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 (二)或土木包工業。 (三)1.本工程不允許共同投標。2.經濟部98 年4 月2 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 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我國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我國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我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以列印資料代之。餘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及三十一(十九)1.和9.。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本次開標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740,000元。 三、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四、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五、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並請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投標封內。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
押標金繳納方式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 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2年12月14日止。 八、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2年10⽉24⽇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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