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湖山水庫:本計畫擬利用集集攔河堰與湖山水庫聯合供應自來水系統用水,從湖山水庫斜依式取水塔之取水口引水流經約610公尺長輸水隧道至預留的盲蓋封口處,本計畫於該處新設一控制閥銜接新設一條長約164.4公尺壓力鋼管至下游標高約140公尺的平台處,新設一地面電廠,利用該自來水供水流量與水庫與廠址間的落差發電,廠內新設一部橫軸法蘭西斯式(Francis)水輪發電機組,流量3.9cms、設計水頭54.87公尺、裝置容量1,950瓩,發電後尾水洩放回穩壓池,再流至下游淨水廠供給雲林縣二十鄉市鎮之民生及公共用水。
二、集集攔河堰南岸聯絡渠道:利用集集攔河堰南岸聯絡渠道沈砂池至東埔蚋溪第12、13跌水之流量及跌水落差,新設進水口取水銜接引水暗渠至前池,前池末端以兩座寬、高各4.3公尺的閘門控制取水,銜接兩條暗渠將流量引入(長25m寬31m高23.2m)電廠發電,設置標準化燈炮式(Bulb)水輪發電機組兩部,有效水頭8.7公尺,設計流量2@22.5=45秒立方公尺(m3/s),裝置容量2@1750=3,500瓩,水輪機出口銜接吸出管及尾水路,發電後尾水洩放回南岸聯絡渠道供給下游各標的用水。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台電公司統包工程採購承攬契約標準版本。
廠商地址
235 新北市 中和區 中正路880號5樓之6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1/04/18 - 111/08/20 (預估)
品項名稱
「湖山水庫及集集攔河堰南岸聯絡渠道南岸二小水力發電工程」第7次契約變更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已開發場所內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2.採購金額新臺幣1,433,600元(不含稅)、預算金額新臺幣1,433,600元(不含稅)、底價金額新臺幣1,419,000元(不含稅)、總決標金額新臺幣1,352,381元(不含稅)。 3.本工程原契約價金:新臺幣720,000,000元(未稅),新臺幣756,000,000元(含稅)。 4.本次契約變更:增價新臺幣1,352,381元(未稅),增價新臺幣1,420,000元(含稅)。